法律大全
保险受益人法律问题研究

保险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在保险合同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关系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订立合同的目的、道德取向和价值判断。但我国法律法规对于保险受益人的规定较少,相关的理论探讨也不多,以致于造成一些认识和实践上的偏差。笔者试图从现行法律规定以及有关理论出发作一下完善的努力,以期抛砖引玉。一、第三人的约定和变更第三人,是指合同当事人之外而与合同具有联系的人。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包括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又称为利他合同和为第三人设定负担的合同。利他合同,是指根据合同当事人的约定,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履行债务,而仍然由合同当事人承担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可见,第三人因为合同的履行而获得利益是利他合同的典型特征。这样,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成为我们观察问题的出发点。下面区分二种情形来具体说明哪些利他合同的第三人可以随意变更,哪些不能随意变更。一种情形是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相对于第三人而言则为债务人,债务履行方式则约定由利他合同的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此时,两个法律关系中关于债务履行方式的约定是一致的。这种约定成为当事人应当遵守的条款,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另一种情形是,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没有债权债务关系。此时,利他合同成为使第三人纯获利益的合同,债权人的行为无疑为赠与行为。如果第三人拒绝受领,则与利他合同中约定冲突,需要另行调整。如果第三人表示受领,则在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形成赠与合同关系。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二款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所以,该条第一款情形下,受赠人(第三人)能否变更取决于赠与人,第二款情形下受赠人(第三人)不能随意变更。二、保险受益人及其权利义务人身保险合同一般都具有受益人条款,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如果受益人是投保人以外的人的话,那么人身保险合同便具有了利他合同的典型特征。本文着重探讨的即是这一类人身保险合同。与利他合同比较不难看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地位相当于债权人(赠与人),保险人的地位相当于债务人,受益人的地位则相当于第三人(受赠人)。对于受益人的资格,一般认为没有特别限制,自然人、企业、公司、社会团体、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均可以,国家机关、国家也可以成为受益人。受益人并非不承担任何法律义务。一般认为,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时,应当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受益人除此之外一般不承担其他义务。这是其特点决定的。为了促使当事人全面履行合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应该对受益人的权利予以关注。受益人的权利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是保险金请求权。这是受益人最重要的权利,舍此,当事人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另一部分是知情权,即知悉合同履行情况的权利。这部分权利都是围绕保险金请求权展开的。主要包括:1、知道自己成为受益人的权利;2、知道自己丧失受益权的权利;3、了解合同当事人及其他关系人基本情况的权利;4、知道保险事故性质、发生原因、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的权利等。本文不予详述。三、保险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在我国保险法中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所谓指定,是指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确定受益人的行为。按照指定时有无受益人来看,指定可以分为初始指定和变更指定。按照指定人的身份来看,指定可以分为投保人指定和被保险人指定。按照受益人能否随意变更来看,指定可以分为不可撤销的指定和可以撤销的指定。
原文标题《保险受益人法律问题研究》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物业是否有权断水断电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北京限价房可以买卖吗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有案底会影响政审吗?案底可以消除吗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二房东和大房东没签合同又转租了合
- 影响钱袋子的八件大事:央行降息房贷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二手房资金监管流程是什么,二手房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成都市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能不能相抵
- 中国队东京奥运完美收官,历史性时刻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农村产权交易细则落地 集体土地承
- 买卖二手房应该审查的事项有哪些
- 划拨土地使用权如何变更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12123交通违法申诉几天有结果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土地转租合同怎么写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投诉淘宝平台最狠的方法电话是多少
- 取保候审签字是什么人?取保候审人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民事诉讼立案后的流程怎么走程序
- 按揭车可以贷款吗,汽车按揭贷款的条
- 同住人不签字承租人能拿动迁款吗合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行政裁决程序是什么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2023年常州拆迁补偿标准表
- 债权债务函证是什么?
- 上诉中院一般多久受理
- 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权利
- 上海消费者投诉热线
- 微信骚扰罪立案标准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租客私自装修租房会带来什么法律后
- 大庆办理暂住证相关事项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走私假币罪如何认定,走私假币罪会判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北京比较厉害的律师事务所,专业领域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劳动纠纷民事起诉状模板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犯抢劫罪判几年,抢劫多长时间后不能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