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有效合同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7:19:31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合同法合同知识法律知识,表见代理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有效合同 表见代理签订的合同是属于有效合同。表见代理的构成需要代理人无代理权,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存在客观事由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而与之签定合同。

  一、表见代理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有效合同

表见代理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有效合同

  表见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表见代理,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了合同,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那么相对人就可以向本人主张该合同的效力。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二、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1.代理人无代理权。如果代理人实际拥有代理权,则为有权代理;

  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即相对人不知道行为人所为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3.存在客观事由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4.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行为。

  表见代理依法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即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被代理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变更或消灭相应的法律关系。

  三、表见代理能否撤销

  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故不能撤销。表见代理虽属无权代理,但是只要存在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表见代理成立,行为人的代理行为就应当按有效的代理来看待。

  法务吧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