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周某某诉罗某某侵犯人身权案
案情介绍

上诉人(原审原告)周某某,女,。
委托代理人蒋某某,和清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
委托代理人屈建国,柳州市郊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一般代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罗某某,女。
上诉人周某某因与罗某某人身权一案不服柳城县人民法院(2001)柳城民初字第89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2年1月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2年3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周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蒋某某、屈建国,被上诉人罗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01年10月31日上午9时许,在柳城县太平镇水土保持管理站财务室,罗某某(收费员)领取发票时与周某某(会计员)发生争执,罗某某骂周某某不正经,周某某骂罗某某挪用公款去赌博,当时有单位的出纳员张云峰在场。周某某和罗某某在财务室吵架后各自离去。尔后,周某某找来居民吴小芝一同到罗某某家对质,周某某和罗某某又发生争吵和撕打。周某某认为罗某某在争吵过程中当众侮骂其和男人在厕所里发生不正当关系,侵害其名誉权,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罗某某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5000元。
案情分析
一审法院认为:公民起诉要求侵害人承担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的,应当举出充分证据证明有侵害行为客观存在的事实。现本案原告起诉被告侵害其名誉权,应当举出充分证据证明被告确实当众口头谩骂原告、侮辱或诽谤了原告的名誉的事实存在,并且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从原告本人提出的在场人张云峰、吴小芝的证言内容中,均没有证实被告确有谩骂原告与男人在厕所里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事实存在。原告提交的周小兰、周凤仙、方建国的证言,因为上述证人均不在事发现场,没有参加对质过程中,不符合证据的关联性和客观性,不能作为证明被告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证据。所以,原告认为被告谩骂其与男人在同所里发生不正当关系的事实,因证据不足,目前不能认定。对于原告的诉请,无法支持。综上所述,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的请求,主要证据不足。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周某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其他诉讼费100元,合计200元,由原告周某某负担。
上诉人周某某不服柳城县人民法院的上述判决上诉称:一审判决认为被上诉人漫骂上诉人的证据不足,驳回上诉人的请求是完全违背事实的。被上诉人与上诉人因工作原因,出于打击报复心理,捏造事实,谩骂上诉人,故意毁坏上诉人名誉,均有证人周小兰、周凤仙证实。被上诉人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被上诉人以书面形式向上诉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上诉人精神损失费500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被上诉人罗某某答辩称:当时我与上诉人在办公室吵架,只有张云峰在场,周小兰和周凤仙都不在场,不在场的人不能作证。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上诉。
判决结果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若其无法举证或举证不充分而无法证实其主张,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在本案中,上诉人周某某认为在争吵中被上诉人罗某某当众讲其与他人在厕所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对其主张,上诉人虽有两个证人为其出庭作证,但该两个证人的证词与本次争吵中的现场目击者张云峰的证词相矛盾,缺乏客观真实性,本院不予采信,因此,上诉人的主张缺乏充分的证据证实,本院不予支持。双方当事人未能正确处理工作中产生的矛盾而发生争吵,并在争吵中使用了过激语言,双方当事人的行为与社会道德规范相违背,应对双方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综上所述,上诉人的上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其他诉讼费人民币50元,共计人民币150元(周某某已预交),由周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相关法规
以上就是关于案例《周某某诉罗某某侵犯人身权案》全部案情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了解更多法律案例内容,请关注法务吧!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物业是否有权断水断电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北京限价房可以买卖吗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二房东和大房东没签合同又转租了合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有案底会影响政审吗?案底可以消除吗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影响钱袋子的八件大事:央行降息房贷
- 二手房资金监管流程是什么,二手房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成都市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能不能相抵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中国队东京奥运完美收官,历史性时刻
- 买卖二手房应该审查的事项有哪些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农村产权交易细则落地 集体土地承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划拨土地使用权如何变更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12123交通违法申诉几天有结果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土地转租合同怎么写
- 取保候审签字是什么人?取保候审人
- 投诉淘宝平台最狠的方法电话是多少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民事诉讼立案后的流程怎么走程序
- 按揭车可以贷款吗,汽车按揭贷款的条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同住人不签字承租人能拿动迁款吗合
- 行政裁决程序是什么
- 2023年常州拆迁补偿标准表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债权债务函证是什么?
- 上海消费者投诉热线
- 上诉中院一般多久受理
- 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权利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微信骚扰罪立案标准
- 租客私自装修租房会带来什么法律后
- 大庆办理暂住证相关事项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走私假币罪如何认定,走私假币罪会判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北京比较厉害的律师事务所,专业领域
- 劳动纠纷民事起诉状模板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犯抢劫罪判几年,抢劫多长时间后不能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失信人员购买机票会提示什么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