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条款如何才能是合法的制定,有哪些事项?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5 23:29:58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竞业限制条款如何才能是合法的制定,有哪些事项?

近些年来,在人才快速流动、行业竞争日渐激烈的背景下,竞业限制制度成为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保持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那么竞业限制条款如何才能是合法的制定,有哪些事项?

竞业限制条款如何才能是合法的制定,有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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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条款如何才能是合法的制定,有哪些事项?

浙江威亚律师事务所李佳飞律师解答:

竞业限制条款合法的制定应注意以下方面:

(1)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用人单位给付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前提,补偿数额应明确,支付方式是在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期限内按月支付。

(4)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责任要有明确约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浙江威亚律师事务所李佳飞律师解析:

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不可或缺:

违约金是对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的经济性惩罚。

因此,企业在制定竞业限制协议时不可忘记对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

此外,在发生竞业限制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还可以从违约金或损失赔偿两方面择一主张权益,如遭受损失远大于违约金数额,则可以采用追索损失赔偿的方式维权。

当然,违约金约定数额不宜畸高,如果违约金的数额远远超过劳动者的承受能力,其约定也就没有了实际意义。并且,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并支付了违约金后,并不意味着竞业限制义务的终止。用人单位仍有权要求其依约履行协议直至期限届满。

李佳飞律师,现为浙江威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多年民商事纠纷经验,专业从事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企业及个人之间的经济、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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