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房屋在征收过程中被强拆了,该如何维权
一、房屋在征收过程中被强拆了,该如何维权
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是先进行补偿后进行拆迁的,如果征收过程中非法强拆的,受害人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申请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等方式维权。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强制拆迁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强制拆迁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的行为。
强制拆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行政强拆,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另一种是司法强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根据《条例》第十六、十七条的规定,对被拆迁人房屋的强制拆迁可分为行政强制拆迁和司法强制拆迁。无论是行政强制拆迁还是司法强制拆迁,都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作出的房屋拆迁裁决为前提,行政机关未作出拆迁裁决的不能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达不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反悔的,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安置补偿及强制执行问题。
2、拆迁人必须已经按房屋拆迁裁决所确定的内容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被拆迁人拒绝接受的,拆迁人可以申请提存。
3、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至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是否正在准备或者正在进行针对拆迁许可证或者房屋拆迁裁决等方面的诉讼,并不影响对争议的房屋进行强制拆迁。
4、如被拆迁房屋为保护性文物等,则属于事后不能补救的事项,也不能进入强制拆迁程序。只有同时符合以上四个条件者,才能够启动强制拆迁程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既可以向市、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进行行政强制拆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司法强制拆迁。
根据《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七条及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裁决规程》)第二十五条第(五)(六)项的规定,有权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机关只能是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对建设部门的行政强制拆迁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但如果市县政府把不符合强制拆迁条件的房屋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则这样的强制拆迁必然是违法的。因此,一次合法的行政强制拆迁,首先必须要求市、县政府的责成行为正确。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是先进行补偿后进行拆迁的,如果征收过程中非法强拆的,受害人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申请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等方式维权。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以上就是拆迁征地律师法律咨询平台为大家提供关于房屋在征收过程中被强拆了,该如何维权相关知识整合分析,了解更多关于征地拆迁流程、拆迁补偿标准、征地拆迁案例等法律法规内容,请关注法务吧!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广州积分入学明细没有社保可以申请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委员建言消法修改:被搜查身体可要求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
- 医疗事故罪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有什么程
- 浅谈辉瑞专利行政诉讼案?专利纠纷律
- 颠覆国家政权罪
- 工伤事故分为哪五种,我国的工伤事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侵权后果有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法律规定成立投资公司有何条件
- 交通事故鉴定医疗终结时间期限是多
- 规避“限高”,违法!
- 披露型侵犯商业秘密够成犯罪 权利
- 合伙企业合伙人退伙的情形有哪些
- 被判定为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 寻衅滋事判几年起步
- 嫖娼后抱走对方衣裤、拿回嫖资触犯
- 【刑事实务】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
- 微信骚扰罪立案标准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履行合同导致
- 房产继承如何分割,遗产分割的方法与
- 交通事故9级伤残及赔偿标准,详解交
- 现金贿赂取证方法,详解一对一现金贿
- 查自己的伤残鉴定结果
- 劳务派遣是临时工吗,解析劳务派遣与
-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啥意思,详解刑法
- 刑事处罚标准,不当得利的相关规定
- 契税怎么算二套房
- 最新民事纠纷处理流程,详解2022年最
- 车祸人身损害赔偿明细
-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有效期是几年
- 7险2金指的是什么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只需简单五步就能完成签署
- 北京补缴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 详解要约邀请是事实行为,法律解读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有哪些
- 简单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法律条款
- 丧葬费标准是什么
- 根本违约的规定,详解合同中的重大违
- 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 装修施工合同范文最新,详解+模板
- 北京比较厉害的律师事务所,专业领域